2020年武汉市育才汉口小学招聘教师公告
【学校简介】
武汉市育才汉口小学创建于2007年,是一所充满朝气与活力的新优质学校,十多年来坚持用温馨明媚的教育理念,温暖着学生童年美好时光,先后被授予 “全国综合实践活动课题研究实验学校”、“湖北省语言文字示范学校”、“武汉市师德建设‘十佳’集体”,成为了新一轮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和武汉市现代化学校。
学校注重校园文化建设,秉承“好学、乐读、善思、求异”的学风,打造出“情智交融、和谐共生”的课堂,营造出了善教乐学的教育氛围。在“让每一个生命拥有不一样精彩”培养目标的价值引领下,学校有着良好的社会美誉度,摸索出了:“以情启智-互动生智-以智藴情-发展情智”为主线的“情智交融”的育人模式,形成了香樟树下的书香校园、人文关怀下的温馨家园、灵性流淌下的成长乐园的“三园”文化特色,先进的教育理念与扎实的教育行动正在成就每一个最好的自己。
因学校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语文教师2名
小学数学教师2名
小学英语教师1名
小学体育老师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 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学识水平,能熟练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业务能力强;
3.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骨干教师,学历可为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4. 必须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高学段教师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
5.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6. 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 截止2020年7月31日仍然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每周5天(8小时/天),周末双休;其他节假日以国家规定时间为准(有寒暑假)。
【四、薪酬福利】
录用后,年收入6-8万元,缴纳五险一金,并提供工作餐等福利保障。
【五、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通过公告发布招聘信息,最大限度地让社会获悉该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中午17:00期间,登录我公司网站下载附件上传,按规定上传。
3.资格筛选
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按岗位应聘条件进行资格筛选。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通畅,注意接听面试电话通知。
面试当天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证、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该证。)
4.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为面试,以5-8分钟说课为主。
5.面试时间安排
l 2020年8月10日发布公告,8月19日面试,8月20日公布招聘结果。
6.考官安排、考务组织工作
在学校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教学部门负责考务工作,组织学科大组长和骨干教师作为考官开展面试工作。
7.纪检部门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体检及聘用】
1.拟录用考生体检
拟录用考生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为8月26日前。未在8月26日前提交体检报告给学校领导小组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聘用及相关安排
(1)2020年9月—11月,所有通过自主招聘程序聘用到学校的人员到学校跟岗实习。跟岗实习的考核成绩作为是否正式聘用和岗位竞聘的主要依据。无故不参加跟岗实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跟岗实习之后,考核合格者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学校安排工作。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2.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如发现异常的,将按有关防控措施处理。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考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未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培训合作,也没有备考交流群,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咨询电话:027-65696002。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