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男性),主要从事维稳处突及治安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警务辅助人员30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
4、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口吃、重听、色觉异常、纹身、重度平跖足和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6、本人及直系亲属和有重大关系的旁系亲属无违纪违法情况。
(二)岗位要求
1、警务辅助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31日后出生),净身高170cm以上;
2、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本人无恶意透支等不良征信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泄漏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军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3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5、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犯罪被予以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非因违纪违规,从公安机关辅警岗位辞职不满3年的;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资格证书的;
10、国家、省、市规定其他不适合从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添加微信17771850708(邹干事),领取《江岸公安分局编外人员面试表》,按照要求填写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听通知按要求携带以下规定材料参加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即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拟审核时间:2024年8月下旬
审核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66号
携带资料(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收取后不予归还):
1、持本人填写的《江岸公安分局编外人员面试表》(按要求粘贴近期1寸彩色登记照);
2、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一个月内打印的本人征信报告(不得迟于面试前提交)。
应聘者须如实、完整填写《江岸公安分局编外人员面试表》,并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未完整填写面试表,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三)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与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主要考察行政职业能力及法律知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行为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根据职位计划数、参加笔试人数和笔试成绩综合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高于职位计划数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高于职位计划数的,按照不高于职位计划数300%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测
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测共两项:1、4×10米往返跑,及格线为13秒1;2、纵跳摸高,及格线需大于等于265厘米。体测合格者方能进入体检环节;未达标者,予以淘汰。
(五)体检
体测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拟聘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还应当包括吸毒检测。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分局政治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拟录用的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
完成体检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签订劳动合同及培训
对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武汉源全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为期2个月的培训及试用期。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后的薪资待遇及福利待遇
招录的辅警由分局统一管理,配发执勤服装。所有辅警均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发工资4450-5700元(均含五险一金自缴部分),享受带薪年休假、节日慰问、生日慰问、普调薪金等福利,还有多渠道晋升空间。
五、相关事项提醒
1、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及未尽事宜,将通过互联网发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在考核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不委托考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未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培训合作,也没有备考交流群,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招聘的辅警,将由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联系人:邹敏娟,联系电话:17771850708(微信同号)
武汉源全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